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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预约!预约!市住建委工程系列城市与建筑设计、土建施工、市政工程、房地产技术、绿色与智能建造专业中评委职称书面材料受理即将开始

 

有关申报人员:

    市住建委中评委网上初审通过人员的受理号已陆续发放,网上成功缴费后,9月7日起将开始书面材料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方式

    1.需网上预约

    选择前往黄浦区复兴中路1号(申能国际大厦)11楼(中评委办公室)和市、区职称公共服务平台职称材料申报受理点的申报人员需进行网上预约,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点开“我要办”,进入“职称服务”,点击“职称材料受理预约”,通过职称材料受理预约系统预约到相应受理点的时间,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weixin.shrc.com.cn:8443/yysb/login.jsp进行预约。已预约成功的申报人不必重复预约。(预约系统9月4日周五下午5点后开放)

    2.无需网上预约

    选择前往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上海市公路学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上海市建设协会受理点的申报人员无需网上预约,但此类受理点只接受限定学科组的申报人员递交书面材料。

    二、受理点地址及时间

    1.市、区职称公共服务平台材料申报受理点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服务时间以各受理点对外公示时间为准)。(各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评委会及学科组受理点具体受理信息。(详见附件2)

三、报送要点

    1.提供带有受理号的缴费截图、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记录(非上海户籍提供)、相关学历(高中起)/学位证书、项目情况附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网上申报时自行补充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专利、荣誉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由受理点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归还。

    2.《论文》一式一份。已发表论文需同时提供期刊原件,由受理点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归还。所填论文题目应与提供的论文题目一致、提供两篇及以上论文的,应在论文标题下注明主审论文和副审论文;若为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杂志,电子版论文内容应与杂志一致;技术总结需要单位出具的独立撰写证明,以及有关项目的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3.《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右上角注明受理号)。递交书面材料时所提供的申报表需与线上系统内容一致,申报表一式二份都需要提供原件且同一份申报表需保持页码连贯、日期一致,签字盖章日期不可早于申报表打印日期,申报表以及其他多页材料请加盖骑缝章(线下材料自行准备可封口的档案袋以及材料目录,现场不提供)。

    四、注意事项

    1.考虑到书面材料受理初期人数较为集中,建议前往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上海市公路学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上海市建设协会受理点的申报人员错峰前往递交书面材料。

    2.如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递交书面材料,可委托他人或公司递交书面材料。委托他人代交书面材料需带好委托书、本人及代交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递交的需带好单位介绍信、递交人的身份证、申报人员汇总表。

    3.9月7日起开始书面材料受理后,网上审核仍将进行,审核截止时间9月11日,暂未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收到退回信息的申报人员应在两天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之后评委会还将适时多批次发放受理号,请后续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在收到受理号后第一时间完成缴费并及时预约受理点进行书面材料提交。

 

 

 

 

 

 

    附件:

    1.市、区职称公共服务平台材料申报受理服务点一览表

    2.评委会以及部分学科组受理点

    3.报送书面材料目录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工程系列

城市与建筑设计、土建施工、市政工程、房地产技术、

绿色与智能建造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9月3日         

附件:附件1.市、区职称公共服务平台材料申报受理服务点一览表.docx
附件:附件2.评委会以及部分学科组受理点.docx
附件:附件3.报送书面材料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