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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

招聘公告

 

    经市司法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近一年内(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须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12名辅助人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可通过“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专题网站”:https://jjrcksbm.jjrc.zjw.sh.gov.cn/website/ecloudform/260407164442(以下简称“招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查询。

    (二)考试报名方式

    1.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6511日10:00至515日16:00。报名网址为:https://jjrcksbm.jjrc.zjw.sh.gov.cn/website/ecloudform/260407164442。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稳慎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笔试确认。考生务必在2026516日10:00至51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笔试。考生一经报名确认,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5.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可于2026520日10:005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招聘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附件2:《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定于2026523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公布日期将通过短信发送至考生报名所留手机号码。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当天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

    2.面试通知将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人员)以及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

    学历验证证明包括:(1)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公示环节前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的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司法局系统辅助人员岗位工作,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1-2402918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6358651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2.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大纲

                         

 

上海市司法局

                                                   2026年5月7日

附件:附件1: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招聘简章.xls
附件:附件2:2026年上海市司法局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大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