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文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纪考生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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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姓名:文*,证件号:510************11X;
¤ ¤ ¤ ¤经市民举报后查明:2024年11月25日,文*在参加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线上考试中,存在他人协助答题的违纪行为。以上事实由线上考试服务平台核实,并有该考生线上考试视频和音频予以证明。
¤ ¤ ¤ ¤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3〕6 号)第二十二条、《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线上考试管理的公告》的规定,中心对违纪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 ¤ ¤文*于2024年11月参加的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线上考试成绩无效;三年内不得报名该项考试。自2024年11月25日起3个月内取消上海文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市“三类人员”线上考试报名资格。
¤ ¤ ¤ ¤希望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诚信教育。
¤ ¤ ¤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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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才开发评价中心¤ ¤ ¤ ¤ ¤ ¤¤
2025年1月2日¤ ¤ ¤ ¤ ¤¤